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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貢燈貿(mào)有限公司“東方彩燈” 連續(xù)四屆八年被評為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
2014-05-27
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

中國共產(chǎn)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

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

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

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

公  告

2014年第35號

  為鼓勵和支持我國文化企業(yè)參與國際競爭,擴大文化產(chǎn)品和服務出口,推動中華文化“走出去”,根據(jù)《文化產(chǎn)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》(商務部、中宣部、外交部、財政部、文化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原廣電總局、原新聞出版總署、國務院新聞辦公告2012年第3號),經(jīng)各地組織申報、相關部門評審,商務部、中宣部、財政部、文化部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同認定了2013-2014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和2013-2014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。

  2013年—2014年四川省共11家企業(yè)被評“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”。自貢燈貿(mào)有限公司“東方彩燈”作為自貢彩燈行業(yè)龍頭企業(yè),是唯一一家從2007年至2014年連續(xù)4屆八年榮獲“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”殊榮的自貢彩燈企業(yè)。